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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提高农业组织化的思考和建议

来源:本站 时间:2006-2-15 10:23:34

大力提高农业组织化的思考和建议
    农业要形成产业,基础、标志是规模经营,农业只有大力提高农业组织化,才能适应上海郊区农业现代化和产业结构优化的需要,才能使农业高新技术得到有效地应用,才能提高农业标准化工作,生产出绿色农产品,才能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使弱势产业变为强势产业。区委、区府已把此项工作作为近2-3年推进重点工作。因此提高农业组织化工作,必须要有新突破。
一、  我区农业组织化现状
   近年来,我区农业在稳定粮食生产、调优种养结构、发展农业产业化、打造绿色金山、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有目共睹的进展。在改变农业体制和机制方面,也作出了新的探索。但与上级对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要求相比还有差距,我区农业组织化偏低,家庭式分散经营占70%以上,其中真正意义上的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仅占10%,农产品科技含量、市场竞争力、效益相对偏低,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和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矛盾日益突出。
二、  我区农业组织化偏低的主要原因
1、        分田到户经营模式,农业规模经营偏低。目前家庭式分散经营模式与加快都市型农业的发展不相适应,落后生产方式制约农业的发展。兼业农民不重视但又不愿放弃土地,束缚土地集中、规模经营发展。
2、        农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制约农业组织化提高。从事农业生产农民收入低,普遍存在着年龄大、文化低、兼业化现状。
3、        对农业的有效投入偏少。“工业反哺农业”还处在起步阶段,对提高农业组织化方面投入偏少,有些政策有待配套和加强。
4、        农业产业带动不足。农业产业化项目带动还需加强,农业结构调优、农业的招商引资有待加强,提升农业产业能人带动有待引进、培育。
三、  提高及优化农业组织化工作的具体建议
(一)     加大宣传力度,实施土地有效流转。在全区范围内大力宣传提高农业组织化的重要意义及土地集约、规模经营的必然趋势。利用各种方式讲明、讲透政策,在保护承包田农民合法权益和基本经济利益的基础上,确定流转基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让农户自愿把土地流转出来,因地制宜,规范土地流转,做实基础工作。
(二)     更新观念,重视从源头上选择好经营者。投资主体的选择是推进农业组织化系统工程成败的关键。挖掘有经营头脑,从事土地经营特长的新型农民,并利用农业招商,引进高效农业,引进种田能手,以具备生产技能和资金实力作为经营者准入的基本条件,以提高土地产出率和科学种田为量化标准,以创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主要形式,保证土地的有效产出。
(三)     依托科技,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农业科技是支撑。一是抓住契机,加强农民培训。“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推进农业组织化工作领头羊,因此,要把专业农民培训作为提高农业组织化工作重点来抓,使更多新型农民成为农业规模经营的投资主体,成为主力军。二是强化科技服务,农科部门重点做好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农药的推广和示范,以优质的科技服务,使生产的绿色农产品具有市场竞争力,实现科技保障。
(四)     完善政策,增加对农业有效投入。完善配套政策,体现政策的导向作用。要加强提高农业组织化政策的研究,形成科学、合理的扶持办法。一是重点在土地流转、农业保险、基础设施、社会化服务等领域上给予适度扶持,制订新的扶持办法,建立长效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农业有效投入。二是抓住设施粮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建设契机,有计划、有针对性加强农业基础设施配套,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确保提高农业组织化取得实效。
(五)      提升产业,做大规模,培育品牌。要通过提升产业,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巩固提高农业组织化取得的成效。围绕我区产业优势,鼓励农民土地入股,扩大生产规模,创办农业专业合作社,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有效载体,吸纳农民务农,逐步由分散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还要勇于探索、不断研究,拓展、延伸农业产业链,拓宽农业服务功能,讲求效益,发挥比较优势,以工业化理念、品牌化战略,做强农业。
 
 
 
区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金山卫镇副镇长   陆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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