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精神,按照《中共金山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协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为了加强与委员的联系,组织委员参加经常性的活动,进一步发挥委员在本地区的作用,特制定本简则。
第二条 各政协委员地区联络组(以下简称地区联络组)是在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按地域组成的在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和石化股份公司开展经常性活动,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作用的组织。
第三条 地区联络组由工作或居住在当地的政协委员组成,必要时可以吸收相关代表人士参加。
第四条 地区联络组设组长一人、副组长一至两人,负责召集、组织委员开展活动,讨论决定本组的工作事项。组长、副组长由区政协主席会议协商决定。
strong> 第五条 地区联络组在接受区政协领导的同时,主动向所在地党委、党工委汇报工作,听取工作意见。
第六条 地区联络组的任务:
(一)传达贯彻区政协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的有关精神;
(二)组织委员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统一战线和政协工作理论,学习时事政治等,增进共识,统一思想,提高委员的履职水平;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活动,广泛联络各界人士,增进友谊和团结,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为推动“一国两制”方针的实施,加速和平统一祖国的进程服务;
(四)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和反映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对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政策、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紧紧围绕本地区的中心工作和统一战线内部的重要事务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委员开展座谈研讨、专题调查、考察、视察、访问等活动,以调查报告、政协提案、社情民意等形式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反映社情民意;
(六)反映对区政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积极完成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布置的各项任务。
第七条 地区联络组根据政协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决议的精神,做到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年终做好工作总结。开展活动应从实际需要和效果出发,做到经常化、多样化,一般每半年至少活动一次,并将活动情况及时反馈区政协办公室。
第八条 政协委员要积极参加地区联络组的活动,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努力为促进我区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建言献策,尽责出力。
第九条 本简则经常务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