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师担负着农村疾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六位一体的工作,是农村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基础,不仅关系着广大农民群众生活和健康,更是直接联系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的构建这一当前工作重心。目前我区这一基础工作由391名乡村医师承担,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乡村医师的素质和业务水平整体低下,乡村医疗点设施设备陈旧简陋,管理不到位,队伍不稳定,直接影响着基层“六位一体”功能的实施,成为我区公共卫生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为此,我们对我区乡村医师的现状进行了初步调研。
主要问题:
1、乡村医师收入低,保障差。据调查,乡村医师平均收入为15451元,偏远地区如廊下中联村仅为1万元,偏远、经济欠发达地区乡村医师收入较中心、经济较发达地区乡村医师明显低下,差距达3倍之多。这是由于乡村医师收入主要来源于镇财政统一调拨(70%),且与所在乡村的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所致。部分乡村医师无社保,无养老金,参加农保者退休后每月仅拿75元。由于经济收入低下,社会保障缺乏,致使乡村医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低下,后继乏人。
2、乡村卫生室人员素质不高。目前我区共有391名乡村医师,其平均年龄49.1岁,工龄29.1年。在过去的岁月里,他们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改变农村缺医少药的状况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由于历史和客观的原因,他们文化程度不高(大多为初小),学历层次低下,未经过正规的、系统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学习和培训,有执业医师资质者为12人(仅3.07%),因此很难适应当前农村医疗、预防等工作的需要,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小康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
3、乡村医师身份角色模糊,管理交叉混乱。乡村医师承担着“六位一体”的社会公共卫生服务功能,直接体现着党和国家对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关心。但他们目前既非国家公务员,亦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亦农亦医,且农且医,身份角色模糊,角色难以定位。乡村医师的社会行政管理由村、镇负责,而专业管理、考核又由社区医疗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承担,这种交叉,责、权、利不统一的管理体制,严重妨碍了对乡村医师的有效管理和素质提高,妨碍了“六位一体”功能的最大化。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建议:
一、加强财政投入,保障乡村医师的经济收入。政府应提高对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视程度,认识到医疗卫生事业无论对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还是对促进经济发展都有着重要作用。通过立法途径将农村卫生经费投入纳入法制轨道,并将其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乡村卫生室经济考核实行“收支二条线”,使乡村医师的收入与其经营收入脱钩,以避免可能发生的问题。区、镇二级财政按当年财政总收入之一定比例(1-3%),根据乡村医师工作质和量的考核等级予以支付其薪金。同时切实解决乡村医师的养老金、医疗保障等切身问题,解除其后果之忧,以确保乡村医师人员队伍的稳定。
二、加强乡村卫生室医疗力量,加大对乡村医师的培训力度。
1、按区卫生局2007年实行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必须有半年到县医院或乡镇卫生院工作经历的要求,组织二、三级医院的医务人员直接下乡至乡村医务室,进行为期3—6个月的农村医疗服务,这不仅可直接提高乡村医疗服务水平,而且可加强对乡村医师的专业培训。当然,应同时建立并完善对下乡医生的激励和奖惩政策,以提高下乡医生的工作积极性和有效性。
2、在上一条得到有效实施的前提下,通过脱产、半脱产形式,通过组织上课学习和到上一级医院实习工作及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乡村医师的专业理论和临床技能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培训、实习应实行严格的管理和考核,以确保学习、培训的效果。
三、理顺乡村医师管理体制。推行三级医疗网一体化管理制度,即财政由政府承担,人员管理、人员培训、绩效考核和奖惩等由卫生部门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这样在确保财政收入、保障乡村医师经济收入的同时,完善和理顺了乡村卫生室及其从业人员的管理体制,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乡村医师的管理责、权、利三者统一,有利于提高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室医师的管理、培训和业务提高,同时也有利于卫生主管部门对全区农村卫生工作的统一管理和指导。
四、加强对农村医疗市场的监督力度。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从思想上提高对农村医疗市场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按国家有关法规,加强对无照行医的打击和惩处力度,净化农村医疗市场,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总之,乡村医师的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和谐小康社会建设这一宏伟目标。根据目前的现状,我们唯有解放思想,突破现有的种种不合理体制和机制的桎梏,改革创新,方能解决问题,更好地加强乡村医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其服务质量,造福于金山区农村广大人民群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