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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新起点 把握新机遇 不断推进政协工作的“三个创新”

来源:人民政协网 时间:2010-2-1 9:16:00

 

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只有“不断推进人民政协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人民政协事业才能保持旺盛活力,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发挥更大作用”。这为人民政协在新形势下充分发挥政协优势,履行政协职能,把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指明了方向。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认清形势,把握机遇,用创新的思维武装头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推进人民政协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再上新台阶,创造新辉煌。
  第一,用创新的思维武装头脑。当今时代是一个伟大变革的时代,人民政协工作要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就必须不断解放思想、以创新的思维武装头脑,以创新的思路推动工作。一是要努力创新思维方式。人们的观念、知识、经验形成了思维方式,或者叫思维结构。观念是思维方式中最核心的东西,观念与观点不是一个概念,观点是表层的,观念是深层的。观念陈旧、思想僵化是指最深层、最核心的东西。观念有些是前人遗留下来的,但大量的是自己形成的,从小长大的过程中形成的。突破别人的观念容易,要突破自己的观念就很难,因为观念一旦产生,形成思维定式,就很难把它扭过来。我们要与自己的观念作战,不断更新自己的认识,从而不断破除陈旧的思维方式,才能以创新的思维考虑问题。二是要积极开阔眼界。开阔眼界就要把脉形势、分析问题。形和势不是一回事,千尺为形,万尺为势,形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势是看不见摸不着的,用形可以悟彻到势。在新的发展阶段,科学发展、创新发展、生态发展、人本发展,都还在实践探索之中,谁也不明确、不精通,这就需要开阔眼界,提高思维层次,破除任何狭隘的、守成的思想。人民政协是中国特有的政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重要形式,但这丝毫不妨碍我们开阔视野、放眼世界,吸收和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比如,应该认真研究协商民主这一世界民主政治发展的潮流,吸取其合理的东西,使人民政协这一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更好地发挥作用。三是要有无私无畏的勇气。所谓勇气,一个是理论勇气,一个是政治勇气。既要反对新的教条主义,教条主义就是唯书、唯上,不唯实,上面怎么讲的,跟着叫一通;又要反对新的经验主义,经验是可贵的,但经验是不可复制的,传统的经验到现在很多已经不适应了。我们必须以勇于扬弃、勇于变革、勇于创新的精神来开展政协工作,不断打破思想禁锢,以创新来推动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第二,不断推进人民政协理论创新。一个民族要站在科学的高峰,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一个政党要站在时代的前列,一刻也离不开科学理论的指导。当前,面对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挑战,面对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只有建设学习型政党、学习型政协,才能推动理论的创新,推进当前的伟大实践。马克思主义之所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根本奥秘就在于它是一个开放的思想体系,它的本质要求我们在实践中勇于创新、善于创新、不断创新。多年来,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作为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紧密结合我国国情和时代特征不断推进理论创新,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人民政协的产生到发展壮大,正是这一理论创新的结果。因此,人民政协要与时俱进,离不开人民政协创新理论的指引。不久前,中央批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政协理论”课题纳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引入各级党校教程。人民政协要抓住机遇,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一些带有基础性的和有针对性的课题研究,切实回答一些人民政协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要从理论的高度,总结实践经验,回答探索和尝试的问题,努力使之上升为理论,以更好地指导实践,以理论创新引领实践创新,使政协工作勇立潮头,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
  第三,不断推进人民政协制度创新。制度创新是在理论创新指导下的制度创立、修正和完善,是实践的总结、提炼、升华。制度创新能激发人们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推进事业发展,推动社会进步。人民政协这种协商民主形式,既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又体现了中华民族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符合世界民主发展的基本趋势。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的“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的论断,为人民政协制度创新提供了理论依据。人民政协要坚持党的领导,深入搞好调查研究,在政协制度创新上有所突破,积极探索政协体制机制的新路径,进一步建立健全与党政工作和议事规则相适应的工作制度、运行机制和运转程序。当前,特别要注重三个方面的制度创新:一是注重对政治协商规程的研究。政治协商作为人民政协职能之首,在促进党政决策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央一再强调要把政治协商纳入党政决策程序,这就需要在规范政治协商的内容、建立健全协商决策机制、协调和反馈机制上进行制度创新,在切实保障政协组织及其委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平等话语权上进行制度创新,从而为政治协商提供制度保障。二是注重对完善委员推选制度的研究。政协委员作为政协工作的主体,与政协工作的成效密切相关,目前政协组织在委员推选中的发言权较小,不利于委员队伍整体质量的提高。人民政协要在换届时就有关界别设置、委员名额、人选以及届中委员调整方面进行制度创新,在政协党组对委员协商产生的参与程度以及同党委组织、统战部门的协调、沟通程序进行制度创新。三是要注重专委会工作制度的完善。专委会是政协工作的基础,政协履行职能的工作主要是通过政协专委会组织实施的,完善专委会工作制度对促进政协工作“三化”建设,提高工作实效具有重要意义。人民政协要在专委会调研、视察工作的规范,在专委会发挥委员作用的规范上进行制度创新。总之,要通过不断的制度创新,推进人民政协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四,不断推进人民政协工作创新。工作成效取决于工作方式方法是否适用,人民政协工作创新是提高政协工作实效的重要抓手,我们要抓住关键,抓住重点,争取有所突破。一是必须不断创新工作的思路。十二届南京市政协成立以来,逐步形成了“少而精、专而深、准而实、活而新”的工作思路,通过几年的工作实践,取得了成效。“少而精”,就是要在“少”上突出重点,在“精”上体现质量;“专而深”,就是在“专”上突出特点,在“深”上体现优势;“准而实”,就是在“准”上突出眼光,在“实”上体现作风;“活而新”,就是在“活”上体现规律,在“新”上突出变化。我们要在此基础上不断地加大工作创新的探索力度,把政协工作进一步做实、做深,做出特色,不断推进工作的突破。如在政协提案工作方面,要进一步完善提案高层运作机制,市委书记亲自领办重要提案;通过网络向市民公开征集提案线索,扩大政协工作社会开放度。二是必须不断延伸政协履行职能的领域。要针对社会结构发生变化的新形势、新特点、新变化,延伸工作触角,使政协工作真正面向最基层,覆盖全社会。要适应人民群众民主意识、参政议政意识不断增强的需要,政协工作逐步向“开放式”发展,不断扩大社会和群众的有序参与面。如,我们在部分街道(镇)设立了政协工作委员会,这项创新性的工作实践,党委高度重视,基层积极支持,人民群众热烈期盼,现已取得初步成效,并将逐步推开。要建立特邀委员队伍,使政协工作更好成为党联系各界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从而更好地汇集民智,发挥减压阀、减震器的功能,为维护安定有序的良好社会环境凝聚力量。三是必须不断拓展工作的方式方法。要努力研究和改进政协例会、提案、调研、视察、社情民意、文史资料、对外联谊等经常性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探索民主监督的新机制,不断创新参政议政的新方法,推进政协履职水平的提高,使人民政协工作常做常新,永葆活力。
   (作者缪合林)系南京市政协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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