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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提案办理工作有了“硬约束”

来源:人民政协网 时间:2009-12-28 11:13:00

    提案办理“办好办坏没标准”、“办快办慢没说法”、“该办不办没办法”的情况,在广东将成为历史。记者近日从广东省政协获悉,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已经把党政领导干部督办政协提案纳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指标考核体系,政协提案办理将作为一项指标,由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对各市党政领导进行量化打分。其中,提案办理落实率占总分的70%;领导重视程度占总分的20%,包括市领导是否亲自参与提案督办或批办提案,市领导是否对提案办理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办理工作是否有人力物力上的保障,市领导是否在政协常委会上通报年度办理提案情况;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建设情况占总分的10%。
  2008年广东省委书记、省长首开先河领衔督办政协提案,并将做好提案工作作为落实和完善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举措和载体,推动全省普遍建立党政主要领导和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牵头督办提案制度。据悉,广州、韶关、湛江、河源等市主要领导都领衔督办政协提案,东莞、中山、江门等许多市将办理工作纳入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专题研究。
  除了率先垂范督促各部门重视政协提案外,广东还注重从制度上将领导重视落实到实际行动上。记者看到,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受托对各市提案办理落实情况进行打分,这种打分并不是笼统地对满意率和落实率给出百分数,而是细化成三大项7小项的评分标准。有了具体的衡量指标,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比分的差距马上拉大,有了差距也就有了改进工作的动力。据了解,自今年3月首次打分以来,各市的提案工作更加受到党政部门重视,也激发了政协不断推出创新举措。如湛江市政协设立了“提案督办特别奖”,对提案督办和跟踪落实比较好的提案人和单位予以表彰;惠州市政协开展主席会议成员集体督办、副主席率相关专委会督办、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与市政府督查室开展联合督办等;中山市建立起市政府领导和市政协领导联合督办提案制度。
  做好提案办理工作不仅依赖于人力和物力的保障,更取决于承办部门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科学合理的流程设计。广东一直高度注重运用网络技术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效率。广东省政协建立了提案动态管理系统,基本实现提案网上提交、交办、办理、查询。广东省省直单位和11个地级以上市建立了办理工作信息网络平台,基本实现了提案办理在网上交办、答复及反馈,省政府办公厅与省政协提案委可在网上对办理情况实施终端监控。信息技术使得提案办理的每一个流程都有迹可循,为全面建立和完善提案办理工作考评制度奠定了基础。据悉,省委办公厅正在会同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研究制定提案办理工作的科学考核评价标准体系,对各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量化打分,并把打分结果作为党政领导考核内容之一。同时,要求各承办单位制定本单位提案办理工作考评制度,把考评结果纳入年终考核。为了加大对先进承办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力度,广东还拟建立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联合表彰制度,每两年表彰一次,鼓励先进。
  记者获悉,为了推进提案办理工作“三化”建设,《办理政协提案工作规程》和《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暂行办法》正在审定之中,将分别以省委、省政府“两办”名义下发。已经酝酿了将近一年的《规程》不仅明确规定主要领导每年应亲自负责办理一件以上重要提案,而且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每年要联合邀请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和部分政协委员组成联合督察评议组,对各承办单位进行检查和评议,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对不重视提案办理工作等五种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刚刚在广东省政协主席会议上通过的《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暂行办法》提出,重点提案办理告一段落后,由承办单位向省政协主席会议报告办理情况并听取意见,对需跨年度办理落实的重点提案,应适时组织跟踪检查,并将督办情况及时向督办领导报告。
  □短评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把党政领导干部督办政协提案纳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指标考核体系,且由政协提案委进行量化打分,使地方党政领导通过政协提案关注政协工作更加具体有效,也使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有了制度保障。
  人们形象地称政协提案是一座桥,一头连着人民群众,一头连着党委、政府。经过多年的探索,政协提案从提出、立案、交办到答复、办理、反馈,各地都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规章制度。但由于党政领导同志认识上的差异和态度上的不同,一些地方也出现了政协提案“办好办坏没标准”、“办快办慢没说法”、“该办不办没办法”的情况。如何充分发挥政协提案的作用,制度建设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制度的执行,广东省的做法有效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值得各地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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