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山区政协机关党总支部、第一党支部
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金山区政协机关党总支部、第一党支部自2008年8月换届选举以来,目前已任期届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区政协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换届选举时间
2011年9月下旬。
二、支部委员会职数、职位设置及任职资格和条件
(一)区政协机关党总支部支委会拟设3人,其中书记1人,委员2人;第一党支部支委会拟设3人,其中书记1人,委员2人。
(二)区政协机关党总支部、第一党支部支委会成员的任职资格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党组织关系在区政协机关;第一党支部支委会成员党组织关系在区政协机关第一党支部;
3、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熟悉政协业务工作情况,得到群众信任,工作能力较强,具有敬业、奉献、创新精神;
4、新任机关党总支部、党支部书记、委员要符合至少能任满一届的年龄要求。
三、换届方式
全面实行“公推直选”。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推荐下一届支委会候选人;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党总支部、党支部书记和委员。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8月29日--9月9日)
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换届选举方案,起草党组织工作报告,进行宣传引导。
(二)组织实施(9月9日-- 9月30日)
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党内外推荐候选人,经过二轮推荐,拟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经过组织考察、进行公示确定正式候选人,直接进行选举。
(三)总结阶段(10月8日-- 10月20日)
换届选举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并做好各类材料收集汇总工作,将必要的文本、影像图片资料列卷归档。
五、组织领导
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党支部换届选举是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高度重视,摆上位置,做到思想上重视,组织上加强,精力上集中,工作上到位;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使机关党组织换届工作人人知晓,积极参与;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领导、有步骤地顺利开展。
中共上海市金山区政协机关党总支部
2011年 8月 25日
告全体区政协机关干部职工书
金山区政协机关干部职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市委、区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机关实际,定于今年8月至10月,在区政协机关进行党支部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并全面采用“公推直选”的方法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总支部、第一党支部领导班子。
“公推直选”就是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公开推荐党总支部、党支部委员和书记候选人,经区级机关党工委审查确认后,召开党员大会以直接选举方式产生新一届机关党总支部、党支部委员会的委员和书记。“公推直选”是扩大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职工充分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途径。
为了能选出一个政治坚定、勇于创新、团结协调、廉洁务实,精干高效的领导集体,希望机关干部职工以积极负责的态度参与机关、党支部换届工作,通过“公推直选”,真正把政治坚定、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的优秀党员选拔进机关党总支部、党支部领导班子,为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加快“三个金山”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最后,祝机关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合家欢乐,事事如意!
中共上海市金山区政协机关党总支部
2011年 8月 25日
关于中共金山区政协机关总支部委员会、第一支部委员会
开展换届选举的报告
中共金山区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本届区政协机关党总支部委员会、第一党支部委员会成立于2008年8月,现已届满。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委委、区级机关党工委的有关规定,定于今年9月,举行区政协机关党总支、第一党支部领导班子换届选举。
以上报告,不知当否,请批示。
中共上海市金山区政协机关总支部委员会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关于建立金山区政协机关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了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建立区政协机关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区政协机关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陈永超、高斌、黄雪君、朱成林等四人组成。其中,陈永超为组长,高斌为副组长。
中共上海市金山区政协机关总支部委员会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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