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区政协五届四次全会于2015年1月19日召开
12月16日下午,区政协五届二十次常委会议召开,决定区政协五届四次全会于2015年1月19日上午召开,会期3天。区政协主席王美新,副主席曹云辉、杨延辉、倪向军、任家华,秘书长陈永超出席会议。会议由区政协副主席李华桂主持。
会议听取了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陈祥钧关于2014年金山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的通报、区法院院长黎淑兰关于区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通报、区检察院检察长龚培华关于2014年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通报。
会议协商通过《关于增补政协上海市金山区第五届委员会委员的决定》、《关于同意李新强等同志辞去区政协常务委员的决定》、《关于同意朱惠诚等同志辞去区政协委员的决定》。会议审议通过区政协五届四次全会议程(草案)、日程(草案)、邀请列席人员范围、各讨论组召集人名单、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名单及秘书处各组组长、副组长名单。会议还讨论修改《政协上海市金山区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政协上海市金山区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传达了区委书记李跃旗11月份来政协调研时的讲话精神,要求常委会和各位常委要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开调研视察,紧密团结各界人士,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争取得更大的成效。
会议要求,要全力以赴做好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各项准备工作,充分发挥常委会的领导作用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表率作用,努力把这次大会开成团结民主、求真务实的大会。全体常委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积极参加会议各项活动,尽心尽职、踊跃发言,引导广大委员做好发言、提案、选举等工作,组织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政协机关要扎实做好各项会务筹备工作,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确保每一个环节都万无一失,确保每一个细节都精准到位,为五届四次全会的胜利召开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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