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高龄纳保老人养老金的建议
高龄纳保养老金自2009年微调后一直没有增加。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关心高龄无保障老人的生活,逐步提高养老金。
高龄纳保养老金的对象是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居住一定年限,未纳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制度以及未享受征地养老待遇的高龄无保障老人。依据2009年的规定,60周岁以上的高龄无保障老人每月补贴400元,70周岁以上则每月500元。
这些无保障老人是超级弱势群体,不仅养老金低,而且已步入高龄,有的已达八、九十岁,有的已经长期卧床。他们迫切希望得到社会的关心和照顾。建议让高龄无保障老人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像社保一样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逐步提高养老金,并形成长效的机制。
(金山工业区政协委员地区联络组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