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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社情民意第15期

来源: 时间:2012-8-17 9:17:00

房地产权证“加”“减”

一个名字手续费用要十万元

一个家庭想要在房地产权证上去掉一个名字竟需要缴纳10万多元民建金山区委建议有关部门改革房地产权证上加减名字的实施方法,为平民百姓真正送上实惠。

几乎所有家庭在购买住宅产权房时把家庭成员全部写入房地产权证,但当子女准备购买结婚用房时发现已入陷阱。原来按照有关规定上述婚房已属第二套房,而购买第一套房与第二套房在政策规定上差距甚大,于是就产生在第一套房房地产权证上去掉名字的问题,以具备购买第一套房的条件。据调查, 对于一套总价在300万、写有父母和一个子女名字的住宅产权房,子女按照“买卖”交易去掉名字则需要缴纳10.65万元。

民建金山区委认为,对 第二套房的认定并不科学。因为子女成家立业首先要有住房(尤其是与父母异地居住),那种名义上的住房(既由父母居住)并不能反映他们的真实情况。而且父母只有一套房,子女结婚需要购买婚房的大多是平民百姓,我们不能把住房限购令指向真正需要住房的弱势群体。

民建金山区委建议有关部门对第二套房的鉴定应以家庭实际拥有为条件,而不是名义上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减低房地产权证上去掉一个名字税费,如南京通过份额转让“去名”使去名税费降到千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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